当徘徊在康涅狄格州纽黑文市的一个校园之中;或穿梭于马萨诸塞州剑桥市另一个学校的长廊间,你往往不期而遇附近法学院的研究生。然而这样的邂逅在普林斯顿大学却难以成为现实。
许多人会问这样一个问题:普林斯顿大学的法学院在哪儿?
与公众普遍认知相反,普林斯顿大学没有法学院。各类娱乐节目都已用这个梗无数次消遣观众。例如,成人喜剧动画片“辛普森一家”(The Simpsons)里的一个冒充律师的家伙号称毕业于普林斯顿法学院,这等于不打自招地承认是骗子。
鉴于普林斯顿大学如雷贯耳的名头,以及大量有关普林斯顿法学院的文化题材,公众其实对于普林斯顿“不存在”法学院这一事实全然无知。与其形成鲜明对比,普林斯顿本科生非常清楚学校少了一个法学院。然而,很多学生会颇为惊讶地发现普林斯顿曾经有过一个法学院,虽然只是在很久以前的昙花一现。
回顾历史
1824年,普林斯顿大学指派一个委员会研究创建法学院。起初的尝试屡屡遇阻。开始受聘于法学院的两位教授理查德·斯托克顿(Richard Stockton)和约翰·范·克里夫(John Van Cleve)意外身亡。此后学院聘请教授的努力也四处碰壁。最后,学院想方设法找到三位教授:美国联邦检察官詹姆斯·格林(James S. Green)、新泽西州总检察长理查德·斯托克顿·菲尔德(Richard Stockton Field)、 和新泽西州高级法院退休首席法官约瑟夫·霍恩布洛尔(Joseph C. Hornblower)。法学院最终于1846年宣告成立。
筹集到启动法学院所需资金以后,三位教授一起为学生设计课程体系。他们决定让学生通过两三年修完诸如“宪法”和“模拟法庭”等必修课程,这也是当代攻读法律的学生同样需要学习的。该学位的学费每学期只要区区50美元,其宣传册还声称学院将如何“向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法律教学,并专为全美各州司法考试精心设计课程”。有意思的是,法学院非常独立于学校的其他部门。当年的新泽西学院(The College of New Jersey,普林斯顿大学原名)无法为法学院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因此也没有对课程设置指手画脚。此外,法学院的教师不用出席学校全体教师会议。法学院的学生则可以随意出入学校的图书馆、并参加教堂聚会和学习(全校)其他课程。
法学院自创立伊始即面临严重的资金困难。由于没有捐赠基金,法学院只能完全依靠学费收入维持生计。据说连教授的工资都无法按时支付;“教授们为学校无偿贡献了自己的劳动力。”由于学费低得可怜,法学院为了营收苦苦挣扎,无奈之下最终在1852年停止授课,并于两年后关门大吉。在其短短五年历史间,这所法学院共向七名学生授予法律学位,其中至少有一位大名鼎鼎的校友;这就是知名律师纳特尼尔·伍尔西斯(Nathaniel W. Voorhees),他在1860年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提名亚伯拉罕·林肯为总统候选人,他还是后来成为新泽西州长的福斯特·麦戈文·伍尔西斯(Foster McGowan Voorhees)的父亲。
重整旗鼓
许多年来,普林斯顿多次打算重启法学院。曾于1888-1902年担任普林斯顿校长的弗朗西斯·帕顿(Francis Landey Patten)曾表示:
我们有哲学系,还有神学系,但我们得去哈佛或哥伦比亚大学攻读法律。先生们,这令人惭愧。只要有人愿意慷慨解囊50万美元,我就会设立法学院。
很遗憾没有一个腰缠万贯的金主愿意资助这个设想。普林斯顿名誉校长伍德罗·威尔逊 (Woodrow Wilson) 也发表过类似的宣言,但是因为忙于争取其研究生院和住宿学院计划,他也没有完成这个目标。1900年代早期曾有传言称普林斯顿将在纽约市收购一个法学院,但该计划也胎死腹中,其原因可能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所致。
从此以后,很多设立法学院的尝试均出自公开发表论文的启发。例如,1874届校友马尔科姆·劳埃德(Malcolm Lloyd)在1923年撰写了一篇题为“普林斯顿的法学院”的论文,激发了对重设法学院的广泛支持。在文章中,劳埃德字斟句酌地阐述创立法学院的必要性和所需资源,断定普林斯顿大学重建法学院需要投入200万美元。
这一31页深度分析的单行本付印后,普林斯顿组建一个委员会付诸行动。然而,该委员会接受任务的同时还被绑住手脚:所需资金“应该来自普林斯顿目前的支持者圈子以外,且不得向普林斯顿校友及其亲朋好友募集”。事实证明这是一个无法完成的任务。不过1974年普大又成立另一个委员会,论证重建法学院所需资源,但是委员会对校方提出的建议是最好使用其资金维持现有课程项目的水准。尽管在纽约设立一个法学院的谣言偶有浮现,不过近年来还没有认真重启法学院的打算。目前来看,普林斯顿大学似乎还会是一个没有法学院的高校。
面向未来
普林斯顿法学院于161年前关门大吉。这对于普大本科生有何利弊?除伍德罗·威尔逊公共和国际事务学院(The Woodrow Wilson School of Public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现已改名为普林斯顿公共和国际事务学院)以外,普林斯顿没有专业学位(例如医生、护士、商科或法律等);因此一个法学院确实有点异乎寻常。
普林斯顿没有法学院于本科生可谓得天独厚的优势。由于专业研究院学生寥寥无几,本科生获益于更多法律研究的机会。或许更重要的是,类似罗伯特·乔治(Robert George)和金姆·夏帕勒(Kim Scheppele)这样的大牌法律教授在其他学校可能只会教法学院研究生而不是给本科生上大课。同样地,费尔斯通(Firestone)图书馆的馆藏涵盖极为丰富的法律资源,有意在法律界执业的本科生可以通过参与模拟审判和法律预科社团等活动,满足自己课外活动的需求。
普林斯顿大学费尔斯通图书馆
最后,普林斯顿大学的法律教育从未消亡;长期以来普林斯顿大学培养了众多优秀法律学者,普大首位研究生詹姆士·麦迪森(James Madison)被认为是美国宪法最重要的起草者,出任美国总统以前,威尔逊也是一名知名宪法学者。普林斯顿校友中有12位最高法院大法官,包括3位现任大法官。尽管如此,质疑者依然对普林斯顿对于法律领域所作的贡献表示怀疑。一份1925年的备忘录显示:如果普林斯顿没有法学院的一席之地,而法学院主要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投身法律实践,那么普林斯顿大学所从事的法律工作是否真正具备公共利益[1]?
普林斯顿大学无数次证明该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由于没有繁琐司法执业考试的沉重压力,本科生可以自由地进行颇具创意的法律研究。这批乐于思考的本科生吸引很多颇具影响力的宪法解释者来到普林斯顿大学。最引人注目的是1905年接受威尔逊聘请(在普大任教)的爱德华·考温(Edward S. Corwin),时至今日他依然被视为法律界一颗璀璨巨星。考温出版过二十余本主题与宪法相关的著作,他还担任过美国政治科学协会(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主席,由于爽直的军人性格及其艰深且极具价值的课程,他获得“将军”雅号。
此外,诸如宪法解释、法律社会学、种族和美国法律程序、英国宪法史、环境法和模拟法庭等法律课程令本科生获益无穷。这些课程在不同系科均有讲授,从而让本科生们得以探究法律的方方面面,并帮助他们发现自己是否真正具有司法执业的兴趣。
普林斯顿教授出版了无数法律方面的著述,还向本科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学院课程。今后有意攻读法律学位的学生在普林斯顿可以找到为数众多的相关项目和课外活动。然而,最为重要的是,普林斯顿出色的博雅教育培养出有能力在法律领域获得成功的毕业生。普林斯顿大学以注重本科教育而闻名于世,设立法学院会使校方的教师和资源向法律研究生倾斜,从而偏离重点。所以,是的,普林斯顿大学没有法学院,不过这样也很好。
Reference:
[1] Hollander, David. “An Unexpected Story: The History and Origins of Princeton’s Long-standing Tradition of Interdisciplinary Legal Scholarship.” Law Library Journal. Web. 1 Oct. 2015.
[2] Cleeton, Christa. “Mudd Manuscript Library Blog.” Mudd Manuscript Library Blog. 13 Oct. 2014. Web. 2 Oct. 2015.